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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9批次不合格样品发现的问题为农药残留不合格。
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食用农产品28大类食品共383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4批次,9批次不合格样品包括:
昌江海尾五联市场陈小乙菜摊销售的山药,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秀英阳桦蔬菜批发店销售的韭菜,检验项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口美兰区杜春标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海口美兰苏凤梅蔬菜摊销售的黄豆芽,检验项目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文昌文城惠琼菜摊销售的豇豆,白沙七坊陈燕瓜菜摊销售的豇豆,三亚天涯区黄冠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海口美兰陈万明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亚第二市场林洪霞蔬菜摊销售的豇豆,检验项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